全国直升机邀请赛规则
(试行)
本规则参照国际航联(FAI)世界和洲际直升机锦标赛规则2010版(World and Continental Helicopter Championships Rules and Regulations 2010 Edition)制定。
第 1 章 招标
(略)
第 2 章 总则
2.1 参与者
2.1.1 中国航协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基层团体会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国邀请赛,每个参赛队可以由飞行员、飞行助手、机械师和领队组成。
2.1.2 每个队的参赛队员不超过3人,性别没有限制。
2.1.3 3个或3个以上队的参赛队员都是女性,则另设女子组成绩。
2.1.4 参赛队员必须参与所有邀请赛比赛科目, “参与”的定义是驾驶直升机通过了出发线。
2.1.5 竞赛主任可以允许参赛队更换队员,但不得晚于本次活动的首次飞行前 6 小时,且更换必 须予以公示。如果在竞赛前或飞行科目前直升机发生机械故障,竞赛主任可以允许参赛者 驾驶另外一架直升机。
2.2 直升机的型号、证件和相关文件
2.2.1 性能足够完成邀请赛竞赛任务的直升机,可以参加邀请赛。如有疑问,以飞行手册为准。参赛队通常由2名成员组成,除非飞行手册要求至少3人以上。
2.2.2 每架参赛直升机必须向组委会提供当局颁发的有效的“适航证”或等效证件,以及(国籍)登记证。
2.2.3 飞行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飞行员执照,包括身体合格证明。
2.3 保险
2.3.1 每架参赛直升机都必须有金额XX元的公众责任保险,范围要覆盖整个邀请赛的时间,以及从出发地到比赛地点。
2.3.2 飞行员和直升机需持有有效保险。参赛队所有成员需持有个人健康保险。
2.4 报名及费用
略
2.5 活动程序
2.5.1 参赛者将执行的竞赛科目包括:
科目 1:领航飞行;(本次比赛不使用)
科目 2:精确走廊;
科目 3:精确吊装或精确投放;
科目 4:穿障送水。
科目 5:(本次比赛不使用)
2.5.2 竞赛科目的顺序将在首次任务发布会上发布。
2.5.3 飞行顺序将由竞赛主任在竞赛日前一天公布并在竞赛日当天任务发布会确认。飞行顺序按照如下因素排列:
— 避免在科目2中的不必要的重量更换;
— 避免在连续的科目竞赛中出现重复的飞行顺序。
2.6 飞行安全
2.6.1 比赛期间飞行员必须遵守相关航空法规及特殊规定。
2.6.2 所有在竞赛区域内参与工作的工作人员位置必须被清除的标示。为保证测量的安全,要避免与直升机的危险接近。避免与竞赛无关的客体对直升机人员造成损害。
2.6.3 竞赛期间禁止各队领队和非裁判人员进入竞赛区域。媒体人员和 VIP 宾客仅在组委会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并一直限制在裁判长指定的区域内的情况下,可以进入竞赛区域。
2.6.4 考虑气象和安全原因,仲裁主任和/或裁判长可以改变航线的长度和搜寻区域的尺寸。
2.7 邀请赛组织机构
2.7.1 仲裁委员会负责审理抗议;负责监察邀请赛与《运动规则:总则》的一致性。
— 仲裁委员会由一名仲裁主任和两名仲裁委员组成。
— 仲裁委员会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指定。仲裁人员不得与任何参赛队伍有联系从而参与参赛队伍的运行。
— 仲裁委员会根据FAI运动规则来解释规则,裁判和计算成绩。
— 仲裁委员会负责监控竞赛,向竞赛主任提出任何可能导致抗议的错误或遗漏。
— 仲裁主任必须由中国航协委派。仲裁主任负责审查任何竞赛科目的变化,并责成竞赛主任在报到3天前公布。
— 仲裁委员会成员必须在竞赛飞行期间在场。仲裁主任应当公示其办公地点时间以便接受抗议。一旦接受投诉,仲裁委员会应当立即召开会议,但允许在竞赛期间多用一些时间以便从容研究考虑情况。
2.7.2 裁判长和副裁判长由中国航协提名。竞赛期间裁判长和副裁判长必须在竞赛区域。他们负责组织裁判、助理裁判工作,并向竞赛主任提供竞赛成绩。他们还负责受理有关成绩和判罚的有关申诉。
2.7.3 竞赛主任由组委会提出人选,由中国航协批准。竞赛主任负责组织竞赛顺利运行,保证飞行的计划和安全。
— 在竞赛前组织参赛队、仲裁和裁判,说明有关比赛程序下的飞行条件,以及由运动规则引出的问题。
— 按照运动规则的要求,竞赛主任可以由于下列原因,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 危险飞行和违反空域限制;
— 拒绝执行技术顾问所作出的决定;
— 多次严重违反竞赛规则;
— 使用被禁止的设备、饮酒或吸毒;
— (略)
2.7.4 技术顾问组(略)
2.7.5 安全官竞赛期间必须一直在场。在科目2~6的竞赛中安全官必须在竞赛区域内。遇到危险事故,他必须立即告知裁判长,或竞赛主任或仲裁委员会。
2.7.6 仲裁主任或仲裁委员会的授权人员、裁判长或副裁判长必须要在竞赛开始前3天到达竞赛区域,以确保组委会的工作满足规则和竞赛细节的要求。
2.8 裁判工作
2.8.1 (略)
2.8.2 (略)
2.8.3 裁判委员会的组成:
— 裁判长
— 副裁判长
—(国际)裁判员
— 助理裁判
2.8.4 助理裁判必须由中国航协提名产生。助理裁判可以在所有不含主观因素的任务中工作,包括计时、边界线违规记录、与准备线、出航线有关的职责,以及其他由裁判长或副裁判长批准的任务。
2.8.5 (略)
2.8.6 裁判长和副裁判长负责安排裁判员和助理裁判的位置,从而观察和评估竞赛飞行,包括需要使用技术设备的位置。不允许在一个裁判位置上安排超过 3 个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
2.8.7 竞赛科目中裁判成绩记录单(Soring Sheet)必须被间歇性的收集。一个科目完成并由裁判员签字后,成绩记录单应当立即交给裁判长或副裁判长。
2.8.8 如果裁判员发现违反规章或竞赛规则的行为并有证据,或在其裁判位置与其他裁判员在判罚上存在争议,应当立即在裁判记录单上标记,提请裁判长或副裁判长注意。
2.8.9 如果裁判员意识到在其裁判位置上先前的成绩存在错误,应当立即将错误描述出来提请裁判长注意。裁判长应当协同竞赛主任和成绩统计人员分析清楚该问题。裁判长应当将结论通知裁判员。
2.8.10 裁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协商属于秘密,不能与参赛队成员讨论。
2.8.11 在裁判员不能完成其职责的情况下,裁判长可以暂停其工作。
2.8.12 在比赛开始前,裁判长要召集所有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召开准备会议。
2.8.13 (略)
2.9 邀请赛冠军的产生
2.9.1 冠军参赛队是获得全部比赛最高分数的参赛队。
2.9.2 个人冠军是参赛队中获得最高分数的飞行员。女子个人冠军是所有参赛女飞行员中获得最高分数的。
2.10 申诉和抗议
2.10.1 申诉的目的是在不进行抗议的情况下对问题进行纠正。
2.10.2 运动员或参赛队对任何问题不满意,都可以向附近的官员寻求协助。如果仍然不满意,领队可以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竞赛主任或其指定人员提出。有关判罚的问题由竞赛主任转交给裁判长进行决定。如果处理结果不能使运动员满意,领队可以提出抗议。
2.10.3 初步成绩被正式公布后2个小时内可以提出申诉。当裁判长对申诉做出决定并通知各有关领队后,提出抗议的时限为2小时。
2.10.4 抗议的程序必须按照《运动规则》的要求,并只能由运动员通过领队提出。抗议只能是与 运动员自己有关的问题。所有抗议必须使用中文书面形式,并向竞赛主任缴纳3000元人民币抗议费,由竞赛主任交给仲裁委员会。如果抗议成功,抗议费将返还。即便抗议无效,仲裁委员会仍可决定将抗议费全部或部分返还。
2.10.5 (略)
2.10.6 仲裁委员会允许提出抗议的运动员提供证据。
2.10.7 不允许对2.12.6章节批准的所有方法、准确性、测量设备的使用提出申诉。除非在裁判工作中使用了未经批准的设备,或没有使用设备。
2.10.8 如果参赛队领队发现了严重违反规程或竞赛规则的行为并持有详细证据,应当将其提交给裁判长和竞赛主任。他应当整理所有详细证据以支持其陈述,否则该指控将被驳回。如果指控不能被证实或会造成损害,指控将提交中国航协。
2.11 邀请赛的竞赛委员会
2.11.1 邀请赛的竞赛委员会如下:
— 竞赛主任
— 仲裁委员会
— 裁判长
— 副裁判长
2.11.2 仲裁、裁判长或裁判员无权更改经中国航协批准的任何规则或判罚。
2.12 组织规则
2.12.1 竞赛飞行允许在以下天气条件下运行:
— 科目1~5:最低云底高度300m,水平能见度2km。
— 科目2、3、4:最大风速 15knots(7.7m/s) ,或任务发布会上所有领队同意的其他条件。
— 科目5:最大风速8knots(4m/s)
2.12.2 将向运动员提供一个VHF频率,其他频率都将被封闭。然而,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打开封闭以便调整频率。
2.12.3 应当告知所有飞行员在竞赛区域内的所有正式竞赛程序以外的飞行规则。所有飞行员必须了解被允许飞行的区域的情况。在第一次任务发布会上必须将区域内的飞行路线图发给飞行员。
2.12.4 由中国航协批准的竞赛地图应当提前发给各参赛队。图上应当标注停机、加油、竞赛科目 2~5 的位置,参赛运动员号码应当提前分配给各参赛队。竞赛地图通常使用1:200000至1:250000的航空图。
2.12.5 除非遇到紧急情况,竞赛期间仅允许注册的飞行员进行飞行操纵。禁止飞行助手/副驾驶操纵飞行控制系统,违反本条规则的处罚是取消比赛资格。
2.12.6 竞赛中使用的测量设备的详细情况应提交给中国航协审核。组委会应当确保设备及其技术说明、使用说明或使用手册以及适航证明是被中国航协认为有效的。秒表不包括在内,但开始/停止的计时方法和距离测量方法必须被提前批准。
2.12.7 附件B中列出的数据测量的方法也必须提交中国航协认可,如同2.12.6。
2.12.8 为取得良好的媒体效果,竞赛航空器可能会被要求携带摄像设备,安装的位置应当由竞赛主任确定以确保与适航要求不冲突。
2.12.9 任一次竞赛科目飞行,1架直升机最多由3个参赛队使用。
2.12.10 将按照不同型号直升机承载2人、1.5小时油量情况下的直线水平最大巡航飞行速度的80%确定竞赛速度。 最大竞赛速度不超过90knots。国际航联直升机委员会确定现在运行的直升机的速度并做列表,列表在附件A中,并将不断补充修正。
2.12.11 组委会将提供竞赛任务使用的标准燃料(AVGAS 100LL和JAT A1)。(后略)
2.13 竞赛规则
2.13.1 对竞赛和活动规则正确理解是参赛队的责任。
2.13.2 由气象等原因导致的计划变更将在信息栏公布并在任务发布会宣布。
2.13.3 竞赛任务中将给每个参赛队“ Lift off ”时间,参赛队有责任在准备线进行准备。竞赛主任有权在竞赛科目前或期间修改“ Lift off ”时间。
2.13.4 准备线迟到通场按每分钟罚5分,最多罚25分。超过5分钟,运动员将被安排到最后一名飞行。在竞赛科目中证实出现技术故障,竞赛主任可以准许对出航时间进行更改。
2.13.5 如果由于任何技术原因包括油量不足等原因,使运动员在通过出航线后终止飞行,都不会被允许再次重复(该科目) 。
2.13.6 除了已有罚分规定的项目外,违反任何规则的罚分为 35 分。
2.13.7 禁止使用特殊设备,如自动稳定设备、自动驾驶和某些协助电台,除非其被列入飞行操作手册中作为保证飞行安全的必须设备。在4个竞赛科目中不允许使用雷达或电台高度指引设备。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竞赛成绩。竞赛中不允许参赛队使用手机或联系设备(手持电台、对讲机等等),如果发现使用此类设备,将被取消参加此竞赛科目的资格。本条规则的应用必须有2名工作人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组委会工作人员等) ,他们应当立即向竞赛主任汇报。竞赛飞行期间机组成员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将被罚100分。
2.13.8 竞赛期间竞赛主任有权挑选参赛队和直升机进行检查。
2.13.9 比赛期间禁止训练飞行,如果发生每次扣50分。允许参赛运动员在科目2中装配重物时起飞检查高度,并可以在准备线向左、向右旋转以检查飞机性能。私人飞行必须得到竞赛主任的许可。
2.13.10 竞赛期间直升机前部左右两侧必须有清晰可见的参赛号码。参赛号码的尺寸最小为30×30。
第 3 章 组织者和竞赛地点规则
3.1 综述
3.2 地点
3.3 赞助商
3.4 新闻和电视广播(媒体)
3.5 住宿接待
3.6 餐饮
3.7 运输
3.8 航空器租用
3.9 训练
3.10 任务发布
3.11 气象
第 4 章 裁判的标准和批准
4.1 职权
4.2 周期
4.3 标准
第 5 章 竞赛科目
5.1 领航飞行
(略)
5.2 精确走廊
5.2.1 科目描述
本科目要求在一条航线上保持低且水平高度飞行,且要按照在报道时组委会公布的基本参数。竞赛区域数据和转弯方式按照附件中的描述,选项在5.2.9中列出。
5.2.2 总体要求
直升机的所有门都必须安装且处于关闭状态。可以使用厂商的标准拱形舱门,禁止使用在舱门上的气泡状窗户。
助手必须坐在直升机内自己的位置上,保持标准的姿态。除绝对紧急时刻外不允许驾驶直升机,否则取消资格。
助手需在赛前安装绳索连接点(attachment points)和机身两侧、滑橇或机轮的标记带(tape markings)。
这些连接点是这样的,当直升机在地面时,两个连接点的末端是刚刚接触地面。每一个连接点的末端都打一个结,并且每个连接点能承受5公斤的重量。
短绳连接点必须清楚标记。
5.2.3 竞赛区域的组成
从通道的中线测量,竞赛区域由总长度为200米的矩形,和一条与线A/B成45度的70米长延长线构成。矩形的尺寸由主办方在注册日宣布。(见附录2.0和5.2.9的示意图)矩形竞赛区域的每一条边为1米宽的走廊,通过地面标记来标识。
5.2.4 飞行高度控制
两条绳索或者是合适的链条或者两种的组合都由裁判和助理裁判接入,较短的接在飞行员的座位下方的机身上,较长的接在飞行员另一侧的滑撬(机轮)的末端(见附录2.2和2.3的示意图)。
从飞机起落架的最低点(滑橇或机轮)开始测量,到重物的最低端,第一根绳/链的长度恰好是2米,第二根3米。第一根的总长取决于把绳/链固定到机身必须的额外长度。为了更好的辨认,绳/链涂成红色或橘红色。
5.2.5 预备线
参赛者来到预备线。
裁判连接绳索到参赛者提供的接入点,检查两个标记带的位置,标记位置是由参赛者在机身两侧、或两个滑撬或两个机轮种选择的。
在预备线,机组人员允许升高直升机,悬停,与直升机内部和外部的机组人员向飞行员传达直升机高度和重物状态。允许有一个360度的顺时针旋转和一个360度的逆时针旋转来保证重物的安全接入。
然后直升机应当着陆。在此过程中,裁判不允许给参赛者任何指示。
5.2.6 出航线
如果起飞位置空闲,责任裁判将叫下个参赛者从预备线(P)到出航线(D)。直升机在出航线着陆。飞行员或机组人员举手发出准备好的指示,并且当前一参赛者的飞行(和相关工作)已经完成,裁判举旗或使用其他适当指示系统来发出开始信号(提前在任务发布会上说明)。然后竞赛计时开始。
5.2.7 通过竞赛区域的操作
开始信号发出后,参赛者从出航线起飞,沿着地面标记的竞赛区域飞行,保持方向不变,保持飞行器中心线平行于线A/B和线C/D,垂直于线B/C和D/A,高度为从2米到3米的范围。
在竞赛区域内保持底部的负重在地面上,顶部的负重离开地面。
在两个拐弯处(B,C,D 或者A),参赛者要绕垂直轴360度旋转,一个是顺时针一个是逆时针。组委会于注册日宣布旋转的两个转角和方向。
每个旋转最少15秒,若角A被选中,矩形路线飞行完成后,表演旋转。
通过点A后,参赛者紧跟着出口通道标记,仍然以恒定高度和恒定速度飞行。在出口通道标记的末尾,方向仍与参考线A/B和C/D平行,直升机在到达线处尝试着陆。到达线是5公分宽,足够长,保证直升机两边的成员均可看见。滑跑和双着陆将被扣分。
5.2.8 测量
走廊和高度违规以0.1秒累计记录,最终时间将如第2章13.14节所述, 四舍五入到最近的十分之一秒。
走廊范围的违规定义为当短绳(2米长)的连接点在地面标记的走廊范围外部时。高度违规定义为当短绳接触地面或长绳一端离开地面。
着陆线的测量是从安装在直升机(滑撬或机身)上标记带的前缘到最近的5厘米到达线。5厘米到达线与标记带前缘间的距离按0厘米计算。
直升机标记带是应该安装在机身还是地面水平之上,将用一个测锤来辅助精确测量。
5.2.9 计时
出航线发出开始信号,计时开始,直升机着陆装置的第一部分接触地面,计时停止。
5.2.10 参数
建立矩形尺寸的参数
1) AB & CD = 30 米; BC & DA = 70 米;
2) AB & CD = 35 米; BC & DA = 65 米;
3) AB & CD = 40 米; BC & DA = 60 米;
4) AB & CD = 45 米; BC & DA = 55 米;
5) AB & CD = 50 米; BC & DA = 50 米;
6) AB & CD = 55 米; BC & DA = 45 米;
7) AB & CD = 60 米; BC & DA = 40 米;
8) AB & CD = 65 米; BC & DA = 35 米;
9) AB & CD = 70 米; BC & DA = 30 米;
确定360转弯的转角的参数:
1) B & C
2) B & D
3) B & A
4) C & D
5) C & A
6) D & A
确定360转弯的方向的参数:
1)先顺时针转,后逆时针转
2)先逆时针转,后顺时针转
5.2.11 平局决胜
若在一个名次上不分胜负,最短飞行时间的参赛者获胜。
5.2.12 分数
分数=300-P(扣分)。最后得分为300减去扣除的分数。最低分为0。
计分–项目4.2(精确走廊)
*按第2章13.14节,四舍五入到最近的0.1秒
** 从5厘米到达线的最近界线到每个滑撬的距离用厘米测量,总计每厘米扣1分。120分是最大罚分。不足1厘米按整厘米数计入。
*** 例如,转弯留空时间是14.94或更少。
附录 2.0
附录 2.1
附录 2.2
附录 2.3
5.3 精确吊装和精确投放
5.3.1 精确吊装(后附附件)
5.3.1.0 比赛描述
本比赛为带负载(fender)飞行、绳长依次以4米、6米和8米、飞行时间是60秒的精确飞行。容器的顺序由主办方确定并在任务发布会上公布。
5.3.1.1 总体要求
直升机的飞行员一侧配置有封闭的门。驾驶舱门窗户不允许有气泡。不允许有外面的镜子和技术辅助如无线电高度计,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助手系好安全带,在标准位置就座,双腿保持在驾驶舱内。
在早晨的任务发布会上参赛者会收到直升机在预备线的开始时间。
5.3.1.2 出航线
如果起飞位置空闲,责任裁判叫下一个参赛者从预备线到出航线。直升机必须在出航线之前着陆。助理裁判交给飞行助手负载(fender),连接负载的绳子上有3个红色球,分别固定在距离负载4米、6米和8米处。有另外2个木质球作为操作辅助,在每个红色球之上20厘米处。绳子末端,8米位置球以上20公分处系紧一个把手(见附录3.1)。负载放在直升机外的地面上。机组成员用手控制绳子。
飞行员(或飞行助手)发出准备好的指示后,裁判挥旗或使用合适的指示系统(该系统应在任务发布会向参赛者说明)对参赛者发出开始信号。竞赛开始计时。
5.3.1.3 通过竞赛区域的操作
飞行员起飞,通过门D(用旗标识),飞到入口处。助手操作负载通过门D和入口,进入容器。如果负载错过了门D或是入口,为避免扣分需要再一次尝试,在下一次尝试正式通过之前,负载必须被带回标识/杆外部。
通过出航线之前,绳子要全部伸展,不能打结。
飞行员向第一个容器的方向飞行,投放负载到第一个容器中。
绳子保持被飞行助手握在相关红色球上操作,飞行助手必须保持两手可见。只要球以下部分的绳子没有任何变长或变短,对绳子的操作是允许的。
投掷负载到第一个容器后,机组人员展开绳子到下一容器的合适长度。再一次提起负载离开容器。飞行员转到下一容器。
把负载投放到第三个容器后,松手放开绳子,直升机必须通过出口门,离开竞赛区域。
5.3.1.4 计时
出航线开始信号发出后开始计时,机组成员松手放开绳子后计时停止,比赛总时间最多为 60s。
5.3.1.5 平局决胜
若在一个名次上不分胜负,最短飞行时间的参赛者获胜。
5.3.1.6 计分
分数=300-扣分。最后得分为300减去扣除的分数。最低分为0。
计分,比赛5.3.1(精确吊装)
* 总时间超过4分钟,黑旗
比赛场地和设备的尺寸(见附件示意图) :
预备线“P”:两条10米长的线,两线之间相距5米。
出航线“D”:两条5米长的线,两线之间相距3米,位于预备线后30米处。
入口:内宽1米,由两根2米高的杆组成,位于出航线后20米处,但不能正对出航线
比赛场地:50*50米正方形,清楚标记,位于出航线后20米处。
3个编号容器:位于比赛场地内,装满水或其他重物避免移动,容器中水或重物的总量不能妨碍负载的投放。
每个容器的尺寸:
高度:小于1.2米;
容器口的直径:48+/-2厘米
负载的尺寸:
负载的直径30公分;
高度:0.8米-1米;
负载的重量(装沙或水之后):7-8公斤
绳长:
从负载顶部到握把是8.20米;距离负载顶部4米、6米、8米处有红色球;4米和6米处红色球以上20厘米有木质球;
容器和负载可用任何材料制作,也可做成各种颜色,但是必须统一规格。
附件 3.0
附件 3.1
5.3.2 精确投放
5.3.2.0 比赛描述
比赛需要在最小高度为5米、时间120秒的负载运送(柱状物和装米的袋子)精确飞行。
飞行助手操纵两根连接7米绳长的柱状物,投掷3个米袋到3个容器中。投掷顺序由机组成员自由决定。
5.3.2.1 总体要求
直升机飞行员侧装有关闭的门。驾驶舱门窗户不允许有气泡。不允许外面的镜子和技术辅助如无线电高度计,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飞行员侧的着陆滑撬或机轮上标记一个20厘米长的标志带,为了控制着陆计分。全组人员系好安全带,飞行助手在标准位置就座,双腿保持在驾驶舱内。
在早晨的任务发布会上参赛者会收到直升机在预备线的开始时间(顺序)。
5.3.2.2 出航线
如果起飞位置空闲,责任裁判叫下一个参赛者从预备线到出航线。直升机必须在出航线之前着陆。助理裁判交给飞行助手2个系绳的柱状物和3个编织袋(每个装重量为1kg的大米)。
飞行员(或机组成员)发出准备好的指示后,裁判挥旗或使用合适的指示系统(该系统应在任务发布会向参赛者说明)对参赛者发出开始信号。竞赛开始计时。
5.3.2.3 通过竞赛区域的操作
飞行员起飞,飞过出航门,通过入口进入竞赛区域。飞行员直接飞向第一个容器,飞行助手自由决定将一个柱状物或一个米袋投进去。在将柱状物投入容器前,绳子必须完全展开且没有打结。飞行助手必须保持提着绳子上的小球上面的把手,双手保持可见。只要球以下部分的绳子没有任何变长或变短,对绳子的操作是允许的。
在飞行助手将第一个负载投入容器后,飞行员将飞向下一个容器。
飞行助手必须在每个容器内投入1袋米,将2个柱状物投入到3个容器中的2个中,每次投放完负载后飞行员必须飞到另一个容器。
投放完最后的负载后,直升机应该通过出口门离开竞赛区域,飞到降落十字线,试图将飞行员另一侧的滑橇或机轮落在5厘米的圆中心。
5.3.2.4 计时
出航线开始信号发出后开始计时,直升机着陆装置的第一部分接触地面后,计时停止。
5.3.2.5 平局决胜
若在一个名次上不分胜负,最短飞行时间的参赛者获胜。
5.3.2.6 计分
分数=300-扣分。最后得分为300减去扣除的分数。最低分为0。
5.3.2.7 设备的尺寸
系绳的柱状物和米袋参考5.1(红球向下至米袋底部7m,红球向上至把手顶部20cm,米袋为红白相间的柱状,高度 38cm,重量1.6kg,允许误差+/-5%),容器参考5.3.1。竞赛区域见附件的示意图。
计分,比赛 5.3.2(精确投放)
* 飞行员另一侧的滑橇或机轮上的标记与地面十字线5cm中心的最近距离,测量结果四舍五入到厘米。
附件 3.0 - 精确投放
5.4 穿障送水(后附录)
5.4.0 比赛描述
这项比赛是操纵系绳的桶通过12个编号的门,最后把桶放在目标台上的精确飞行。直升机配置的飞行员侧的门是关闭的。
飞行时间限制在3分20秒内(200秒)。
5.4.1 预备
直升机到预备线等待前一架直升机结束。
裁判发出信号后,直升机移动到出航线。裁判或助理裁判递交连接桶的绳子,桶内装水到9个侧边洞决定的高度。9个洞每个直径1厘米,从桶顶到洞底是4厘米(见附录4.2示意图)。
飞行助手坐在飞行员旁边的座位上,握着绳子,在标准位置,系好安全带。队员保持就坐状态。绳子放置在机舱地板上,滑撬里面或者是外面合适的位置。
5.4.2 开始
飞行员或飞行助手给出准备好的指示,裁判挥旗或使用恰当的指示系统发出开始信号。开始计时。直升机带着停留在地面上的桶从出航线起飞,机组人员通过2号球手持绳子。机组人员保持握绳且必须两手可见。
只要2号球以下部分的绳子没有任何变长或变短,对绳子的操作是允许的。不允许控制对应的红色球。
5.4.3 航线和旗门
12个编号旗门位置如附录4.0,门必须从1到12连续依次飞过不能用桶撞到门柱。然而,通过每扇旗门的飞行方向(如第2章7.1节所述)是随意的。组委会应在注册当天公布。4.4.7节列出了选项内容。箭头在地上标记出来,但是不提供示意图。
为了正确通过旗门,桶顶必须以箭头的方向通过杆顶之下。若桶错过了旗门必须在下一次尝试之前被带回杆外面。允许给多次机会正确通过旗门。当桶到了下一个旗门时,裁判记下正确或不正确的旗门号码。
5.4.4 出口和目标台
通过12号旗门之后,机组人员展开11米的绳子(3号球),飞行员增加高度。桶必须通过出口门退出,但是桶的高度不会导致扣分。绳子在到达目标台中心5米直径的圆环之前必须全部伸展,没有打结。
机组人员紧握绳子末端的握把。只要球以下部分的绳子没有变短,对绳子的操作是允许的。机组成员的两只手必须保持可见。尽可能近的把桶放在目标台的中心,只有一次机会,然后释放绳子。
5.4.5 计时
出航线开始信号发出后,计时开始,绳释放到目标台上后,计时结束。
5.4.6 测量
计算从目标中心到桶的距离的参考点是桶底的中心。
参赛者完成后测量桶里面留下的水。
在桌面上完成测量,桶移走后将目标台擦干。
从出航线到目标台后水平面高度的变化将计入扣分。
若桶掉下目标台,使用测锤测量从桶底到目标台中心的距离。
5.4.7 可变因素
主裁判和仲裁主席确定11个门的不同方向。通过每个门的参考飞行方向参考附录4.0上下左右
1)1号门总是向上飞过
2)4、5、6、8 号门 ——上或下
3)2、3、7、9、10、11、12——左或右5.4.8平局决胜 若在某个名次上不分胜负,则最短飞行时间的为获胜参赛者。
5.4.9 计分
分数=300-扣分。最后得分为300减去扣除的分数。最低分为0。
计分,比赛 5.4(穿障送水)
*若桶在地面着陆,它左面的水测量,引起正常的扣分
**如果总时间超过7分,取消资格(黑旗)
比赛场地和设施的尺寸
200X120米矩形比赛场地(见附录4.0示意图)
12个门,内宽1米,每个有2根2米高的杆组成(见附录4.1草图)
圆形目标台,直径1米,1米高(间隔5厘米的同心圆印成黑白相间)。中心的圆与桶底部直径相同
绳子,配置3个球,第一个是5米高,红色,第二个是此球 20厘米之上,作为操作辅助, 第三个也是红色,11米高,末端是握把(第三个球以上20厘米)(见附录4.2示意图)
桶(见附录4.2示意图)是防摔破材料, 圆柱外形,包含6.5+/-2%升,最大总重量8.5千克。
附录 4.0
附录 4.1
附录 4.2